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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法院开展“世界水日”主题系列活动

发布日期:2025-03-25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字号:[ ]


2025322日是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32228日是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我国宣传主题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水源地生态,弘扬传承水文化,在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来临之际,兰溪法院联合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等单位在兰溪市重要饮用水源地芝堰水库开展增殖放流和法治宣传活动。

鱼苗主要以水生浮游植物为食,能有效控制浮游生物的生长,达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活水”的效果,可以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水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据悉,本次放流的全部鱼苗质量经相关专业人员检测均为合格。

随后,兰溪法院、市水务局在芝堰水库“水文化展示馆”就进一步加强联动,合力推动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实质化运行进行了座谈。

322日上午,兰溪法院联合市水务局在体育馆举办了水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重点宣传了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及节水知识,旨在提升公众节水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水资源保护。

水资源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近年来,兰溪法院依法严惩涉水生态破坏生态犯罪,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行为,审结多起典型案件,在社会各界引起积极反响。探索专业化审判机制,建立符合环境资源审判规律的专业化审判、辅助、指导、交流机制,通过司法审判手段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利益。创新司法协作机制,强化审判、检察与行政监管职能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突出生态修复成效,通过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等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有力推动了兰溪渔业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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