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0781破5号之二 2022年3月17日,本院根据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兰溪市好合织造厂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截至2023年4月23日止,兰溪市好合织造厂财产经变价处置得款3184190元,本院已确认无异议债权金额为33280047.72元,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兰溪市好合织造厂资产及负债情况,其资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重整或和解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4月24日裁定宣告兰溪市好合织造厂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