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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数据做假 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23-03-27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字号:[ ]


近日,兰溪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

据了解,兰溪市某工艺涂饰有限公司为金华市重点排污单位,被告人盛某负责处理该公司的污水。2022414日上午,盛某在处理含有铜、镍、氰化物等污染物的污水时,明知不能达标排放,采用调转标排口监控摄像头,在标排口的自动监控设施取样口前端用软管通入自来水以稀释超标污水,干扰自动监测采集系统采集分析污水数据,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稀释后的污水通过管道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当天9时许,盛某被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现场对污水处理设施最后一口沉淀池污水、标排口排放的污水(未通自来水时)进行采样,经监测,污水总铜浓度为58mg/l、总镍浓度为125.mg/l、总氰化物浓度为114mg/l,分别超标37.67倍、40.67倍和227倍。

最终,盛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禁止盛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电镀行业的污水处理工作。

 

来源: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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