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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0781破53号之一

发布日期:2023-02-15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字号:[ ]


20221111日,本院裁定受理赵爱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2023113日,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作出(2022)078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赵爱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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